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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第一批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报通知

添加时间:2018-03-05 17:30:11 来源: 作者:赵昕 浏览次数:[]

校内各相关学院:

根据《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精神,为促进多元文化交流,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满足国家急需专业、学科领域高素质国家化人才培养需求,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今年将继续选派优秀本科生出国留学。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根据与阿尔伯塔大学、日本岐阜大学签订的协议,以及留学基金委的批复意见,2018年学校将从相关学院选派2名优秀本科生赴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1名优秀本科生赴日本岐阜大学进行交流学习(相关学院包括农学院、生科院、食品院、草资院、经管院及国教院等6个学院,具体专业及分配名额请参见附件)。

2.入选项目的学生在留学期间以课程学习为主,以本科插班生的形式进行为期6-10个月的课程学习。项目结束后按期回国,学校将按照规定承认其在国外院校学习的课程学分及成绩,并计入成绩档案。  

3.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规定期间的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赴加的交换生将需要负担在加拿大学习期间的健康和意外保险费、选课修读的学分学费及国家资助额不足部分的生活费用等;赴日的交换生需要自己承担健康保险及国家资助额不足部分的生活费用等。

 

二、选拔办法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选拔,按照“个人申请”结合“学院推荐”的方式择优录取,经校内评审和公示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学院推荐时应重点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成绩、发展潜力、出国留学预期目标及计划、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情况、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对个人申请及学院推荐的学生进行资格评审,并向全校公示。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2.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分两批次派出,分别为2018年秋季学期和2019年春季学期,同学可根据自身的学习计划选择学期,派出具体时间以交流学校(合作方)的要求为准。特别注意:拟参加岐阜大学交换生项目的本科生须提前到岐阜大学交换生项目官网下载表格和文件进行申报。

.2018年第一批优本项目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2018年4月21日—5月5日。入选学生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书面材料。录取结果将于5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

 

三、报名条件

1.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的本科生;  

4.在校期间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成绩优良,GPA3.5(含)以上,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5.外语水平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1)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日语达到二级(N2)。  

2)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四、派出与管理  

1.第一批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8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2.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具体按照现行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3.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派出手续。留学人员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到留学目的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报到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4.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学成后应履行回国服务义务。  

5.留学人员在办理签证等派出手续前,需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理同意派出的函件。  

6.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或说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五、遴选事项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是国家推动国内高水平大学与世界知名大学和机构合作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我校国际化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宣传和动员,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并于3月14日17:00之前将加盖公章的申请表(附件)交至西区行政楼310国际处办公室。  

项目申请的其他相关事项详见国家留学网中的“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专栏”。如有疑问可咨询我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赵昕   联系电话:4300252

电子邮件:zhaoxin45zoe@imau.edu.cn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83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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